攀枝花学院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填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校级科研立项项目的通知》(攀学院〔2021〕6号),为做好2020年立项校级科研项目的经费划拨事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2020批准立项的各项目负责人(攀学院〔2021〕6号))根据《申请书》填报的内容,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认真填写《攀枝花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注:若项目基本信息审核没有通过,将无法填报“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请先完善项目基本信息。
2.请各单位于3月5日之前,完成2020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的审核工作,学校审核完成后将启动经费上帐预算事宜。
3.请各单位及2020年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逾期未完成视为主动放弃项目立项和经费划拨。
4.具体操作请见《攀枝花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5.注意事项:
(1)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2)编制经费预算时差旅费不得超过立项经费的40%,不得预算劳务费和绩效。
(3)培育类项目的验收结题至少发表2篇核心以上级别论文,其中理工科培育类项目至少发表一篇SCI,项目执行期内以培育项目为依托申请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科研处
2021年2月26日
转自校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