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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邀请吴洪槟律师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17-09-04 15:34  

为深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增强教职工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在全院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教,2017年8月30日下午,医学院特邀吴洪槟律师为全院教职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吴律师从《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区别,“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调为八周岁”、“ 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有保障” 等《民法总则》亮点等方面对《民法总则》进行了诠释,教职工获益匪浅,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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