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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等工作的通知
2015-04-24 07:12  

为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管理、顺利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根据中共攀枝花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各学生支部应认真策划、开展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着重对毕业生党员开展党员意识、组织纪律和党性原则、理想信念、担当精神、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以及如何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要求等方面的教育。
在党员教育活动中,特别要对每一名毕业生党员强调以下事项和要求:
   (一)重温《党章》中党员条件、党员权利和义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告知毕业生党员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方法、步骤和有关规定,特别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转入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坚决杜绝党员个人持有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不接转组织关系的现象发生。
   (三)请每名毕业生党员签领《关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四)组织毕业生的哪个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向毕业生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希望他们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保持和发展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五)以预备党员身份离校的毕业生,需主动与转入地党组织保持联系,及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在预备期满前一至两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以便于转入地党组织进行考察和转正工作。如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不一致的,在党组织讨论其转正后,应及时将入党材料转到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避免党员档案遗失。
   (六)毕业生党员的党费一律收至2015年6月份。
二、认真清理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4月23日-5月3日,各学生支部要安排责任心强、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材料是否齐全。主要检查发展党员工作记实表、入党申请书(含自传)、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是否齐全。
   2、材料时间有无问题。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程序,主要检查各项材料或表格的时间有无漏填、错填,各项材料或表格之间的时间逻辑关系是否错乱。
   3、材料内容填写有无问题。主要检查各项材料或表格中要求盖章、签名的地方是否已经盖章、签名,有无漏盖、错盖、漏签、错签的情况;各项材料或表格内容填写是否规范,由本人填写的内容是否本人亲笔填写,由党组织填写的内容党组织是否填写。
   4、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党员信息有无问题。主要检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党员人数有无遗漏,信息是否全面准确。
对查找出的问题,各学生支部要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同时完成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5月13日前更新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包(组织部将以此打印毕业生党员名单,作为办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依据。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工作安排
   5月25日前,学校组织部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生党员的信息,下发《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由各二级学院再次核对毕业生党员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日期,填写党员联系方式、拟转往党组织名称等信息。
   6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将完善后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直属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一并交组织部。同时将修改后的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包再次报组织部。
   6月20日前,组织部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打印,发放至各二级学院。
   7月10日,各二级学院将未分发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回组织部。组织部完善2015届毕业生党员名册。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主要遵循的原则
   离校的毕业生党员,本人应主动提前与转往地单位联系,以确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抬头单位”及“转往单位”的准确名称。“抬头单位”应当是具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资格的党组织(为县级及以上党委或党工委)。
   1、已确定就业单位的(含考取研究生的),直接转往该单位党组织。
   2、已确定单位而所在单位没有设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机构党组织。
   3、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因私出国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机构党组织。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变更
   1、因转入地党组织提出介绍信不符合要求的。在毕业三个月内,毕业生党员填写《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见附件),连同原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出具介绍信。
   2、2015年12月31日前,学校同意改派的,可凭原介绍信、改派证明(新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就业部门证明)和《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出具介绍信。
五、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党员工作涉及毕业生党员切身利益,各学生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按时落实好此项工作。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毕业生党员的思想认识;抓好党员档案的检查整改,杜绝有问题的党员档案离校;准确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避免组织关系转接错误。
   (二)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正式党员的相关材料放入学生个人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密封盖章,本人签字领取后随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坚决杜绝党员档案错误、漏放等问题发生。
   (三)按照《细则》做好预备党员吸收转正等相关工作。发展对象毕业前三个月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杜绝预备期满不办理转正手续的情况;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所在党组织要根据其预备期的表现情况做好组织鉴定,按季度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党员档案,不得提前转正。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必须在7月10日前转出。不允许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无故不转出,挂靠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情况。
   (五)毕业生党员任学生支部书记的,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及时将支部会议记录等材料收回存档,并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做好支部建设工作。
   (六)请各位支部书记按照上述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并要求毕业生党员在“关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致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领取名单上签字,签字单保留备查。




中共攀枝花学院医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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