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抓住离校前后促就业关键期,全力助推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起就业工作政治责任
就业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高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联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二级学院院长、书记要坚决扛牢就业“ 一把手责任”,以过硬措施和务实行动,确保7月底前有就业意愿的2026届毕业生有岗位、能就业。
二、加大就业服务力度
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岗位宣传,做好未就业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
1.各学院组织动员未就业毕业生积极报考我省政策性岗位(“川e就—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开设有政策性岗位专区)。通过组织参加“川e就—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线上招聘活动等方式,持续向未落实去向的2026届毕业生提供服务。
2.持续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活动,利用假期,各学院积极联系分管校领导走访企业,开拓新的岗位,带上未就业毕业生简历进行重点推荐,特别是未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
3.根据《关于举办2026届残疾人毕业生网络招聘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学院要积极通知尚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残疾人毕业生参加系列招聘活动,动员残疾人毕业生通过注册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来获取一系列就业创业支持服务。
4.用心用情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要求8月底前,有就业意愿的全部落实毕业去向,至少推荐2个以上的岗位。严格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开展“ 一人一档”、“ 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帮助尽快顺利就业。
三、加快组织政策性岗位招录
承担高校助学助管员、科研助理和自身有社会化招录需求的高校,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招录程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压缩各环节间隔周期,提升招录效率,确保相关岗位加快招录2026届毕业生,学校人事处务必于7月25日前足额完成招录工作。
四、严守就业安全底线
认真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 四不准”“ 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警示教育。加大涉就业舆情监测,坚决维护就业安全稳定。各学院通过省教育厅集中核查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及时整改。
招生就业处
2026年 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