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2025-2026学年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业表现、文体素养、实践创新、志愿服务等维度的实际情况,引导学生以德为先、以智赋能、以体强身、以美润心、以劳砺行,激发学生成长的内生动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协调发展。根据《攀枝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1年修订)》(攀学院〔2021〕61号),学校定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
二、测评工作安排
(一)测评宣传阶段:9月8日-9月10日,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
(二)测评实施阶段:9月11日-9月15日,各学院组织各年级按照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开展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审核公示阶段:9月16日-9月22日,学院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5日。
(四)上报备案阶段:9月23日,各学院将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的2025-202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学工部审核备案,同时做好本次测评工作的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发挥测评育人导向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学年表现的系统性量化评价和发展状况的全面检视,既是评奖评优和学校评价学生的基础依据,更是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激发内生动力、营造争先创优氛围的全面牵引。各学院要深刻理解测评的教育功能,将测评工作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组织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与发展激励,切实将“评分表”转化为“育人图”,实现以评促建、以评育人。
(二)多维宣传,确保信息全面触达
各学院应构建“线上触达全覆盖、线下解读无死角”的宣传格局,充分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等多渠道线上信息平台,同步依托年级大会、班级专题会等形式,系统宣讲学校测评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重点阐明测评的重要性、指标体系与操作流程,确保政策精神传达到位、规则标准解释到位、学生疑虑回应到位,为测评工作顺利推进夯实认知基础,让每一名学生知悉内容、明晰要求,主动配合、有序参与。
(三)健全组织,严格规范流程运转
学院层面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学生科科长及辅导员共同组成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职责;班级层面应组建由班长、团支书、寝室长等学生代表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承担具体执行职责。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推进测评工作,涵盖学生自评、集体评议、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备案存档等全部环节,做到流程完整、记录详实、有据可查,各节点工作应衔接有序,杜绝简化遗漏,确保测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严守纪律,维护测评公平公正
测评结果与学生评优评奖权益紧密挂钩,直接关联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把好材料审核关、加分核定关、结果确认关,做到加分有据、减分有理、核算无误。必须把纪律要求贯穿测评工作全流程,对测评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违规篡改结果等行为,一经查实即依规严肃处理,以严明纪律维护测评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五)精准帮扶,推动整改持续提升
测评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班级开展专题总结,重点梳理综合素质排名靠后学生的主要短板,找准薄弱环节,逐人制定针对性改进方案,通过学业帮扶、朋辈结对、导师指导等多元途径,持续推动学生改进进展,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育人闭环。
(六)按时报送,保障结果有效运用
各学院须于9月24日18:00前,将《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请各学院按时、闭环完成全流程测评数据核验,确保所有测试结果要素完整、依据充分,为后续评奖评优、奖助评定等各项学生工作提供合规、精准、高效的核心数据支撑。
联系人:贾冰 3370566 邮箱:769689297@qq.com
附件: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