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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开展第七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11-06 17:05 樊安方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攀枝花学院第七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攀学院团[2019]33号)精神,现将我院第七届“校园之星”评选工作布置如下。请各班团支部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按照评选要求,严格程序,择优公正评定,并按时上报相关评选材料。

一、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我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但获得过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和获得两次提名奖的学生除外

   2、校园之星实践之星,创新之星,服务之星,道德之星,自强之星,文体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8类星)。每名学生每年限申报一类“校园之星”,评选基本条件与参评条件需要学生根据文件7-11要求填报。每类星不超过3名参选人,每个学院推荐总数不超过16名同学参与校级评选。

   3、申请学生资料收集截止时间:即日起到1110(本周日)

资料:PPT,申报表(文件第13-附件2),附加证明材料(如证书复印件)。(参选者可提前准备5 min评选演讲,为学院初评做准备

二、评选程序    

   1、资料收集:学习部部长 胥智海

联系方式  QQ1432196957Tel15196236729

(学习部会安排相关负责人员收集资料)

最后收齐后由学习部人员统一交到西苑办公楼310

   2、资料审查1111-1113

   3、学院初评时间1114日晚,西苑办公楼3楼会议室(暂定)

   4、学院公示时间3天(1117-1119)(已确定

   5、学校复评:(1119-1121)(已确定

   6、网络宣传与投票:(1121-1123)(已确定

   7、学校终评:(1124-1125)(已确定

评选出2019年度“攀枝花学院校园之星”级“攀枝花学院校园之星提名奖”,公示不少于3天。

附件【452351011923080关于开展攀枝花学院第七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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